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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68. 我也许用了假编辑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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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目描述

YMDragon 正准备只使用前 $10$ 个字母($abcdefgihj$)来写一篇文章。

不幸地是,写到一半时,键盘上的$e$键被熊孩子 XLightGod 给抠掉了。而且 YMDragon 特别懒,他并不想在写完文章之前去买新键盘,也就是说,他接下来不能用 $e$ 键了。

为了保持一致,他决定把前面已经写完的部分中的所有 $e$ 全部去掉。如果使用的是常规的编辑器(emacs、vim 或记事本等),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。但是 YMDragon 使用的是他自己写了假编译器,这个编译器除了键入文字外只支持三种功能:

  • 1: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字符,删除后光标位置不动。
  • 2:光标向左移动一个位置。如果光标在开头则什么也不发生。
  • 3$x$:将光标移动到下一个 $x$ 字符处(不包括自己)。

举个例子([x]表示光标的位置),原文章:ab[b]ebceb

  • 1:ab[e]bceb
  • 2:a[b]bebceb
  • 3b:abbe[b]ceb

现在,YMDragon 想知道至少要键入多少个字符才能把文章中的 $e$ 全部删去并保留其他所有字符。这么难的问题,YMDragon 肯定不会做啊,所以他把问题交给了你。

注:光标一开始在文章的第一个字符处。功能 3 需要 2 个字符才能完成,功能 1、2 只需一个。

输入格式

第一行一个数 $n$,表示文章的长度。

第二行 $n$ 个 $abcdefgihj$ 中的字符。

输出格式

一个数,表示最少需要键入的字符数。

样例

样例输入 1

8
abbebceb

样例输出 1

9

样例 2,3

见下发文件

数据规模与约定

10%:$n \leq 20$;

30%:$n \leq 500$;

60%:$n \leq 5000$;

100%:$n \leq 70000$。